近日,深圳城中村街頭一對情侶因為130萬彩禮,互跪抱頭痛哭!最終男孩提出分手。
女孩向男孩跪下哀求:「 求你不要走,你們家能不能再想想辦法? 」
男友無助地看著她,努力控制著自己的情緒,突然他也朝著女孩下跪了,放聲怒吼:「 求你放過我吧,我父母一輩子都很辛苦,他們太難了。」
據悉,兩人都是來深圳的打工族,男孩是城中村的打工仔,女孩是服務員。這對情侶非常恩愛,平常都是如膠似漆。在一起差不多2年了,平常他們同居在一間出租屋裡,出雙入對。
女方父母知道兩人戀愛後先是反對,後又提出若能湊夠130萬彩禮;便可答應兩人的婚事,然而男孩家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家庭,130萬對于他來說,無異于天文數字。更何況,除了彩禮外,還要準備喜宴的酒席錢,婚房婚車的錢,樣樣都是大頭,根本結不起這個婚。
男孩說,他們家是靠種地為生,每個月的工資還要拿出一部分寄回家補貼家用,根本存不下什麼錢。男孩央求未來岳母,能不能少要點彩禮,婚後保證孝順岳父岳母,對老婆溫柔體貼,寵愛有加。
但是女孩的媽媽對男孩的保證嗤之以鼻,直接拒接,必須要130萬彩禮!
女孩媽媽的理由是,他們老家的習俗就是要這麼多錢的彩禮,他們家不是第一個喊那麼高的,也不會是最後一個,這個是他們老家的市場行情。如果彩禮少要了,以後在親戚面前都抬不起頭做人,會被嘲笑,還會被認為女兒嫁不到好人家去。
女孩不敢違背父母,又不想分手;只能是向男朋友施壓,希望他家裡能想辦法拿出這130萬元彩禮。
有網友指責女孩,認為既然她的父母這麼不講道理不看實際情況,那你為什麼不態度堅決一點表明「非小夥不嫁」?或者直接乾脆跟著小夥私奔一走了之呢?
也有網友指責男方,認為當女方咬定彩禮數額實在不願意鬆口的時候;男方也只能是去想盡辦法湊錢了,不管是借也好、還是貸也好;婚後慢慢還嘛!然而男的不想借錢,一定程度上大概是他還是愛得不夠堅決、不願意付出太多。
情感分析:
01父母有權用天價彩禮干涉子女的婚姻嗎?
岳母有權要130萬彩禮嗎?
當然沒有。
我國《婚姻法》中明確規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則:
「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,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。是否結婚,與誰結婚,任何人無權干涉。」
可為什麼那麼多的岳父母要天價彩禮,還要得理直氣壯?即便被說成是「賣女兒」,還覺得自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。
原因莫過于那三個字——為你好!
可這真的是為了女兒好嗎?
感情是最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,雖說「貧賤夫妻百事哀」,但「如人飲水冷暖自知」,除了當事人,誰也沒有發言權。
一段婚姻怎麼樣?充滿變數,更需要兩個人去經營,選擇哪個人,選擇怎樣的生活,當然應該由女兒自己說了算,這樣在女兒已經選擇好了伴侶,臨近結婚的時候,橫加阻攔是何居心?
「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」,你若想引導孩子的婚姻觀,在她18歲之前,就應將這份觀念注入到她的三觀之中,教會女兒如何識人,如何與人相處,如何面對未來的選擇與生活。而不是用130萬彩禮,來否定已經成年了的女兒的愛情與選擇。
心理學家希爾維亞·克雷爾曾說:
「父母真正成功的愛,就是讓孩子儘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,從你的生命中分離出去,這種分離越早,你就越成功。」
你有什麼權利干涉女兒的婚姻自由?
始終不明白,為什麼有些父母總用以愛之名去傷害,還永遠那麼理直氣壯,130萬元張口就來?
02「習俗」、「面子」比女兒的婚姻更重要
心理學家武志紅在《為何家會傷人》中開篇寫道:
「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,是一個謊言。
很多家長都在嚴重地傷害孩子,但絲毫沒覺得自己有問題,都認為錯在孩子。」
不是生了孩子就成了聖母,就閃著母愛的光芒,現實是很多媽媽根本不是一個合格的媽媽,根本不配做媽媽。
有媒體報導,8月25日,湖南懷化一對兄妹(哥哥十歲,妹妹六歲)出去玩,忘記帶家門的鑰匙了,就在過道上睡到了淩晨。因為他們的父母去打麻將了!鄰居讓孩子到她家睡,但(哥哥)堅持不讓妹妹去,因為怕他媽媽回來罵他,他媽媽脾氣暴躁,怕被打。
這樣的新聞,我們看得還少嗎?
孩子不能耽誤我打麻將,我的面子比女兒的婚姻更重要!
俗話說:「寧拆十座廟,不破一樁婚」,人的一生能遇到一個真心相愛的人,何其不易,這樣用130萬彩禮生生的拆散女兒姻緣,是什麼母愛?
03我是一個獨立的人,我的婚姻我做主
《奇葩說》辯手黃執中在講到「獨立女性,該不該收彩禮」的時候,說到:
「不是獨立女性要不要收彩禮,而是彩禮這個東西本身就充滿了不合理。
彩禮這個東西,獨立女性並不特別在意。
彩禮在什麼地方很重要?恰恰是在女性地位低下,重男輕女的地方特別重要。那種地方的彩禮,不是用來改善小夫妻婚後生活的,而是用來補償父母把女兒養大的費用,用來支付哥哥弟弟結婚費用的。在這些地方,沒有彩禮,就別想結婚。
女方收了這筆錢,把兩手空空的女孩兒送到男方家裡。這個媳婦天然就是弱勢的,哪怕沒有人主動提‘買賣’的字眼,這個買賣的烙印也是揮之不去的。不信你們去看,越是收彩禮的地方,家暴什麼越多見,越是重男輕女,越是要求媳婦一定要生出兒子來為止。」
英國作家維吉尼亞·伍爾夫在《伍爾夫讀書隨筆》一書中寫道:
「一個女人一旦有了獨立的人格,就不再渾渾噩噩、虛度年華,一生都會有一種適度的充實感和幸福感。」
我要嫁給怎樣的人,我自己說了算,我有能力,有勇氣對原生家庭說不,即便要天價彩禮的是父母。
當然,未來的婚姻幸福與否,後果也有我一個人承擔。
女人的一生何其辛苦,不要再讓多年前那些思想的糟粕——「未嫁從父、出嫁從夫、夫死從子」無形中禁錮自己,做一個獨立的人吧,成為自己人生的主人。
當然這需要一份智慧,一份思考,這才是女人應該努力的地方,選擇自己的人生,並能承擔未來一切幸福或不幸。
今日話題:
作為女孩子,遇到這樣的情況,你會與父母對抗,不要彩禮嫁給他嗎?
你見過不要彩禮的岳父母嗎?